通辽市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4-01-09 09:17

信息来源:

通辽市林业和草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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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09 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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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辽市林业和草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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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编制本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部分内容。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从通辽市林业和草原局http://https://lcj.tongliao.gov.cn/lyj/gknb/xxgknb.shtml)下载查阅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通辽市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通辽市科尔沁区滨河大街东段林草大楼6楼607室;邮编:028000;电话:6395015;传真8251920;电子邮箱:tllcjbgs@163.com )。

一、总体情况

2023年,通辽市林草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为原则,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方便群众利于监督的重要手段,着力加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和工作需要,加大政务公开力度,不断增强公开实效,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严谨、规范、有序推进,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加大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结果等权力运行主要环节的公开,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较好的完成了政务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要求,有效推动市林草工作向前推进。

(一)主动公开情况

通过市林业和草原局网站,全年共公开发布信息1035条,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59条,通过通辽市政务信息系统公开56条,基本实现林草工作领域全覆盖。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1件,在规定时间内向依申请公开人进行反馈,依法依规满足依申请公开当事人的信息需求。依申请公开事项全部按要求受理、办结,未发生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市林草局高度重视网络平台信息发布、审核等工作,及时掌握并回应群众关注问题,并公开各类举报投诉、行政管理电话,畅通各类办事服务渠道。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局根据工作要求实际,严格按照规定完成市政府政务公开平台中相关内容维护工作,并做好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动态、政策法规等栏目的更新及维护工作。积极利用新媒体及时发布各类政务工作信息,提升政务服务能力。     

(五)监督保障情况

局党组十分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成立专门的组织领导机构,做到责任明确,具体到人,领导小组全体成员职责涵盖网络和信息安全相关内容。细化局机关各部门责任考核目标,做到常议常抓。按要求落实机关信息公开保密制度等制度办法,深化制度执行,确保公开工作稳步有序推进。持续提升网上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4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2023年,市林草局政务公开工作仍然存在信息公开队伍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制度及流程有待进一步完善等问题。

(二)改进情况:一是进一步强化意识,加强工作队伍建设。不断提高信息公开意识和服务意识,确定专门工作小组,明确工作责任,加强检查督促。通过培训交流,提升队伍业务水平和能力。二是进一步完善制度,规范信息发布机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及时将政策法规、工作动态和重大活动等信息在网站公开,同时对原有的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三是完善网上办事服务功能。进一步办好网上服务平台、互动平台等的工作,完善信息公开系统的服务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情况

本年度本机关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其他需要通过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我局严格按照要求,对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狠抓落实,加大主动公开力度,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等渠道主动公开我局工作重点信息,加强政策解读回应,提高依申请公开答复的及时性和答复文书的规范性,不断提高政务服务质量,同时加强政务公开队伍建设,切实提升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做到依法依规,应公尽公。

 

 

 

202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