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3-01-13 11:03

信息来源:

通辽市林业和草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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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辽市林业和草原局2022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现向社会公布2022年度通辽市林业和草原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需要查询报告中相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事项或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的,请与通辽市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通辽市科尔沁区滨河大街东段林草大楼6楼607室;邮编:028000;电话:6395015;传真8251920;电子邮箱:tllcjbgs@163.com )。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通辽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文件精神,我局全面落实信息公开条例,夯实主动公开工作基础,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健全政府信息全链条管理,加大监督保障力度,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通过市林业和草原局网站,全年共公开发布信息187条,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36条,基本实现林草工作领域全覆盖。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优化完善各个环节工作,从严把握不予公开范围,规范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和效果。2022年,市林草局处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按照相关制度规定,严格执行信息公开申请、发布、审核制度,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全面性、准确性。并且进一步围绕群众关心的林草问题,依法、主动、及时、准确公开政务信息,开展林草政策文件解读。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着力加强网站的管理及运用,发布各类政务公开信息,力争及时、准确、全面。同时,有效链接国家、自治区等相关官网,积极转载国家、自治区及市重大政策等相关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为保障全局政府信息及时公开,调整了相关工作安排,明确专人负责。加强网站内容建设,严格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加强信息发布和审核工作,持续提升网上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4

0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以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在全面总结2022年以来工作的基础上,我局也认识到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还有待提高。二是执行信息公开的人员技术能力还有待提高。三是日常工作投入还需进一步加强,主要包括人员配备不够和资金短缺

(二)改进情况:一是深化认识,增强信息公开的责任感;二是提高质量,增强信息公开的实效性;三是拓宽渠道、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四是进一步优化互动栏目,增强互动性,继续及时、正确公布政府信息,提高民众对林草网页的认知度和认可度,成为林草部门服务民众方便、快捷的“窗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的规定,本年度本机关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一是公开时间更加及时。根据自治区、通辽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及市《政府工作报告》要求,针对公开内容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2022年发布上级政策解读5条,本级政策解读1条。二是公开重点更加突出。参与行风热线栏目、“通辽十年”林草专题新闻发布会,及时落实新闻发布工作机制,对全市国土绿化情况及时跟进解读,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事项作为重点,加大推行政务公开的力度。三落实“三集中,三到位”,将30项行政权力入驻大厅集中办理;简化审批手续、压缩时限。实行“一站式服务”,提高办事效率,逐一制定详细操作规范、流程图和一次性告知,将审批期限缩短了50%。

2023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