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通辽市政协六届四次会议第107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25-06-12 11:21

信息来源:

通辽市林业和草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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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辽市林业和草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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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林草改发〔2025201

关于通辽市政协六届四次会议

107号提案的答复

塔娜委员:

《关于推动通辽市中(蒙)药材种植产业持续发展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通辽市位于内蒙古自治区东部,拥有丰富的林地资源和适宜的气候条件,为发展林下中(蒙)药材种植产业提供了良好的环境。截止2024年,全市林下共种植中(蒙)药材22万亩,野生森林中(蒙)药材近50万亩。然而,林下中(蒙)药材产业发展处于起步阶段,存在种植规模小、生产管理不够规范、加工存储能力不足等问题。为更好推动林下中(蒙)药材种植产业快速健康发展,我们林草部门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制定种植规范,推广标准化种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法律法规和《全国林下经济发展指南(2021—2030年)》等国家、自治区关于林间种植的相关政策要求,通辽市林草局印发了《通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林草湿资源保护严格规范林间种植行为的指导意见》(通政办发(〔2024〕12号),明确了各旗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的主体责任,规范了林间种植允许利用的林地、禁止利用的林地和种植模式等。各旗县区层面也出台了本地区林间种植行为的细则办法以及林间种植品种负面清单,有助于进一步压实苏木乡镇、嘎查村两级林长的监管责任,通过科学合理的种植方式和轮作制度开展林下种植。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结合我市林下中药材种植发展实际,市林草局组织相关单位编制了《沙棘-甘草间作种植技术规程》、《沙棘-黄芪间作种植技术规程》和《中(蒙)药材林下种植技术通则》3项林下种植技术规范。明确土壤、气候、林地郁闭度等标准(如pH中性沙壤土、郁闭度≥0.2),并规范整地、施肥、病虫害防治等技术流程。此3项地方标准已经通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正式发布实施。这为我市中(蒙)药材种植产业的发展提供可遵循的依据和技术支撑。

目前,林草部门没有中(蒙)药材种植规范工作的专项资金支持机制,通辽市林草局每年组织旗县林草部门申报自治区林草产业化项目,届时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2024年,通辽市共五家林草企业申报自治区林草产业化项目,其中海天药业和扎鲁特旗杏乡农林发展有限公司已申报成功,现资金已到扎鲁特旗、科左中旗林草部门。

二、整合林地资源,推动规模化发展

持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发展林业适度规模经营,规范集体林权流转:加快建设林权交易平台建设,组织旗县林草主管部门等单位指导经营者通过平台进行流转,推动集体林地规范有序流转。优化建立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林地经营权的资格审查、项目审核和交易风险防范机制。同时不断创新产业经营体制机制:允许社会资本通过租赁、入股等方式参与林下经济,特别是林下中(蒙)药材种植产业发展,鼓励发展林下经济合作社、家庭林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实现林下种植资源的优化配置,逐步构建集种植、储运、营销到售后服务的完整产业体系,为当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注入活力。目前,扎鲁特旗正在进行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在乌兰哈达苏木集体退耕还林地的林间开展林下中草药材(苍术)的仿野生生态种植,种植总面积1000亩,预期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释放产能促进林农增收致富,实现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的良性循环,巩固生态建设成果。

三、推进中(蒙)药材生产加工业建设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抓好中医药(蒙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工作部署,加大对林下中(蒙)药材产业的支持力度,通辽市林业和草原局加入了通辽市2025年中医药(蒙医药)产业招商协调服务专班。根据《通辽市2025年中医药(蒙医药)产业发展和招商引资工作重点任务清单》(〔2025〕1号)文件要求,市林草局重点负责做强林下特色药材种植任务,同时支持培育壮大中(蒙)药材提取、产地趁鲜切制和饮片及制药、药材交易、仓储基地等企业基地孵化,延伸产业链,提高附加值,实现药材就地转化,增加地方新的经济增长点,实现林农增收、地方增效,到2027年末,力争药材企业达到3家。目前正在谋划建设文冠果、蒙桑、沙棘等代用茶提取项目。在谋划建设林下中(蒙)药材产业重点项目过程中,针对中(蒙)药材加工和储存技术领域,积极争取上级扶持政策。

此答复,如有不妥,请指正。

2025610

签发人:石双喜

联系人:阿茹娜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市政府督查室

话:6395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