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林场和种苗管理科

发布时间:

2017-08-31 09:11

信息来源:

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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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指导国有林场苗圃建设和发展。指导全市国有林场(圃)改革工作。指导科尔沁林场工作。承担林木种子、草种管理工作,组织种质资源普查、收集、评价、利用。组织良种选育、审定、示范、推广,负责林木种子、草种监督检验工作。指导良种基地、保障性苗圃建设。监督管理林木种苗、草种质量和生产经营行为。指导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者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载明的有效区域设立分支机构备案。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