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资源管理和审批科

发布时间:

2017-08-31 09:11

信息来源:

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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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订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市森林采伐限额。组织开展森林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相关工作。监督管理森林资源。承担林地相关管理工作。指导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工作。编制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监督实施,承担森林、草原行政审核、审批综合协调工作。编制森林经营规划和森林经营方案并监督实施。指导监督林木凭证采伐、运输。指导基层林业工作站建设与管理。指导森林、草原防火和森林行政执法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