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时间:
2017-08-31 09:11
信息来源:
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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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订全市草原生态保护修复与合理利用的政策规划及草原生态保护监督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参与编制全市防沙治沙规划。指导草原生态保护工作,组织实施草原生态补偿工作。负责禁牧和草畜平衡工作,指导草原休牧、轮牧工作。负责指导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组织实施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草原鼠虫病等有害生物灾害防治和预测预警。组织开展草原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相关工作。指导全市基层草原站的建设和管理。负责草原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协调处置破坏草原重大案件。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组织开展草原功能区划定工作。监督管理草原旅游相关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