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1-12-30 10:33:20
信息来源:
分享到:
主持人好!
听众朋友们,大家早上好!
我是市林业和草原局党组书记、局长何志伟,很高兴通过行风热线节目,来和听众朋友们交流和沟通,并就我市林业和草原工作的相关问题进行探讨。同时也非常感谢社会各界群众长期以来对林业和草原工作的关心、关注和支持!
1.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筑牢祖国北疆生态安全屏障、在祖国北疆构筑起万里绿色长城。一直以来,通辽市林草部门致力于加强生态保护和林业发展,努力打造生态文明通辽城。那么首先请您介绍一下今年我们在植树造林方面都做了哪些努力?
通辽市是我国北方防沙带重点生态区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祖国北疆生态安全屏障的中心区域,生态区位十分重要。今年来,我市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牢固树立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绿色发展理念,依托三北防护林工程、造林补贴等国家重点工程项目,积极组织开展国土绿化行动,持续推进植树造林、防沙治沙以及城乡村绿化美化工作,着力改善生态环境,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今年全市共完成林业生态治理任务202万亩,是全年计划任务的101%。其中:营造林77.34万亩,封禁保护和自然修复124.66万亩。按照重点工程项目分:完成“三北”防护林工程58.5万亩,中央财政造林补贴项目11.5万亩,“蚂蚁森林”公益造林项目2.3万亩,植被恢复造林1.54万亩。
围绕城镇村屯、厂矿园区、公路和河流沿线等完成重点区域绿化面积2.7万亩,建设乡村绿化美化示范村100个,公路绿化170公里;稳步推进“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完成义务植树500万株。
2.2021年是《防沙治沙法》颁布实施20周年。这一法律的颁布实施,为通辽市防沙治沙事业提供了指引和规范,目前咱们通辽市在科尔沁沙地治理方面,都取得了哪些突破?
通辽市地处科尔沁沙地腹部,是全国风沙危害十分严重的地区之一,从上个世纪80年代初开始,市委、市政府坚持不懈地把防沙治沙、保护生态、发展林沙产业摆在突出位置来抓,特别是2001年《防沙治沙法》的颁布实施,为我市防沙治沙事业提供了指引和规范。经过全市各族干部群众坚持不懈的努力,防沙治沙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是科尔沁沙地在全国四大沙地中率先实现了良性逆转。通过采取治沙造林、围封禁牧、搬迁转移人口、建设封禁保护区、退耕还林还草等措施,先后组织组织实施了“5820”“双百万亩”“323”等林业生态建设工程和收缩转移战略。2018年市委确定了“北保护、中节水、南治沙”的生态布局,实施了“四个千万亩”生态修复保护工程,全市3000多万亩沙化土地得到有效治理,2000万亩草原、1500万亩农田得到有效保护,3000多个村屯绿化实现全覆盖。据第五次全国荒漠化和沙化监测结果显示,我市30%以下盖度级的沙化土地减少了78万亩,30-69%盖度级的沙化土地面积增加573万亩,沙尘天气较上一个监测期减少了20.3%,实现了“生态状况恶化整体稳定遏制,重点治理区域全面好转”的局面。
二是森林覆盖率和草原综合植被盖度稳定增长。《防沙治沙法》颁布实施20年来,我市依托“三北”防护林的四和五期工程、退耕还林工程、退牧还草工程、造林补贴项目等国家重点生态工程建设,累计完成人工造林1500多万亩,封沙(山)育林500多万亩,全民义务植树2亿余株。全市森林面积达到2104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了23.78%,提高了5个多百分点。划定基本草原面积3218.6万亩,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4406万亩,完成草原生态修复1000多万亩,草原植被盖度达到了63%。初步构建起了乔灌草、带网片相结合、功能完备的区域性生态防护体系,风沙、干旱、洪涝等自然灾害得到有效遏制。
三是防沙治沙成果依法得到保护。在防沙治沙工作中始终坚持依法有序推进,严格贯彻落实《森林法》《草原法》《防沙治沙法》等法律法规,严厉打击乱垦滥牧、乱征滥占、乱捕滥猎、乱采滥挖等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相继出台了《关于加强防沙治沙工作搞好生态环境建设的决定》《通辽市罕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条例》等一系列地方法律法规和配套政策。划定并实施公益林补偿面积1053万亩,每年15.7万户,59.2万口农牧民从中直接受益。
3.退化林分是指因环境变化、自然灾害、林业有害生物等因素影响,林分提前或加速进入生理衰退阶段,出现林木枯死、濒死、生长不良等现象,稳定性降低,生态防护功能退化甚至丧失,难以通过自然能力更新恢复的防护林。目前通辽的退化林分改造修复情况怎样呢?
近些年来,由于气候持续干旱、降雨量少、地下水位、林业病虫害频发等因素影响,以及造林树种结构单一、造林密度度、抚育管理粗放等原因,导致许多林分出现生长不良、停止生长、枯稍甚至全株枯死的现象,形成大面积退化林分。特别是1978年以来实施“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以来,全市累计完成人工造林1800多万亩,通过摸底调查,全市退化防护林面积达150万亩,占现有森林面积的7%,其中:重度退化防护林面积100万亩,占4.8%,中度退化防护林面积36万亩,占1.7%,轻度退化防护林面积5万亩,占0.2%。退化林主要树种为杨树,分布区域重点在科尔沁区、开鲁县、科左中旗和奈曼旗。
林分退化问题不仅减弱了森林的生态功能,而且严重降低了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甚至影响到生态安全问题。针对林分退化问题,我市各级林草部门积极主动作为,采取综合措施稳步推进退化林分修复工作,着力改善林分结构、提高林分质量。从2019年开始,积极争取“三北”防护林、造林补贴等森林质量精准提升、低质低效林改造和森林抚育项目,通过采取更新改造、补植补造、樟子松嫁接红松、山杏嫁接大扁杏和珍珠油杏、加强森林抚育等措施,对全市退化林分逐步进行改造提升。近几年全市已完成退化林分修复面积40余万亩,尚有100元万亩退化林分需要进行修复改造。下一步,我们将依托三北工程、造林补贴项目和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工程,继续加大退化林分修复力度。在退化林分修复工作中,坚持科学营造林、以水定林、以水定绿,优化林种树种结构,尽量选用抗逆性强、品种优良的乡土树种混交进行修复改造,并加大抚育管理和病虫害防治力度,做到精准提升林分质量,切实增强森林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实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统一。
4.市林草局在保护青山的同时,通过发展林草产业为老百姓带来经济效益,已经取得了明显成效,那么我市林草产业发展的现状是怎样的?
我市林草产业主要有经济林产业、林草种苗产业、林下经济产业、森林草原生态旅游产业和木材及其加工产业,全市五大产业年产值达23.1亿元。
一是经济林产业。通辽市经济林总面积达501.6万亩,产量21.9万吨,产值15.9亿元。人工栽培经济林面积达119万亩,天然经济林382.6万亩。其中,塞外红苹果(又名锦绣海棠、鸡心果)栽培面积达到26万亩,结果面积6万亩,年产量达到6万吨,已通过国家林木良种审定,列入了“国家优质特色小苹果种质资源库”。并在“2019年中国北京世界园艺博览会优质果品大赛”获得“铜奖”。二是林草种苗产业。依托国有苗圃和国有林场、育苗大户和造林公司,建设以五角枫、蒙古栎、黄菠萝、花曲柳、哲林4号杨、汇林88号杨等优良珍稀乡土树种为主的林木种苗花卉基地。目前,全市育苗面积稳定在5万亩左右,2亿株苗,年产值1亿元。
三是林下经济产业。全市林下经济发展面积超过48万亩,产值超过2亿元,参与林下经济的农牧民户数达到2万余户。
四是森林草原生态旅游产业。全市年沙地生态旅游人数已超过200万人次,林草行业年旅游综合收入达1亿元。五是木材及其加工产业。全市年采伐木材40万立方米,产值3.2亿元。现有70家木材加工企业,年木材精深加工能力已稳定在60万立方米以上。
5.近年来我市草原生态保护工作大幅度提升,我们在草原生态保护都做了哪些工作?
一、严格执行禁牧和草畜平衡制度,加快草原生态恢复
全面实施禁牧草畜平衡政策,合理划分禁牧区和草畜平衡区,实施禁牧3325.7万亩、草畜平衡1080.46万亩,除扎鲁特旗北部执行草畜平衡政策以外全部为禁牧区。在禁牧区严格执行禁牧,不得放牧利用,在草畜平衡区按照核定的载畜量标准,严格执行草畜平衡。为切实加强禁牧封育工作,保护建设修复成果,印发了《通辽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禁牧封育工作的通知》(通政办字[2020]46号)明确了禁牧草畜平衡政策落实具体措施以及监督检查管理办法。
二、加强草原生态修复,强化草原保护项目管理
本着因地制宜,适地适草,分类施策的原则,采取有针对性的修复措施,以自然恢复为主,人工干预为辅,对盖度30%以下的天然草原采取免耕补播、封育、飞播等技术措施进行改良,对盖度大于30%的天然草原采取封育、自然修复措施,实施退牧还草、退耕还草、草原生态修复治理项目等工程,对退化、沙化、盐渍化较严重的天然草原进行修复,逐步恢复草原生态功能和生产力。2021年全市草原综合植被盖度达到63%,较2015年增加了6个百分点。
三、加大草原保护监督管理力度,扎实推进依法治草
一是建立健全林草执法机构。以原通辽市草原监理所为基础,整合通辽市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通辽市天然林资源保护管理局、通辽市林业种苗站等执法职能,重新组建了通辽市林业和草原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二是严厉打击破坏草原行为。2021年,全市共查处草原违法案件2248起,其中,非法开垦案件140起、违法占用案件66起、非法转让案件2起、擅自改变用途案件4起、非法采挖植物案件1起、违反禁牧和草畜平衡案2035起。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39起。三是严格规范征占用草原管理。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征占用草原审核审批程序规定》及征占用草原现场查验相关要求,加强逐级审核,严格审查把关,对不符合征占用草原条件的新建项目坚决不予以审核。对未经草原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征占用草原项目,不予以办理草原转建设用地审批手续。进一步加大执法监管力度,跟踪检查用地过程,对未履行审核审批手续征占用草原的行为,依法从严从重查处。
6.林草病虫害防治一直是我们的一项重要工作,那么今年我们在这方面都开展了哪些工作?
2021年全市林业草原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紧紧围绕全市林业和草原总体工作部署,坚持“预防为主、科学治理、依法监管、强化责任”的防治方针,扎实推进林业草原病虫害和草原鼠害综合防控工作,大力推行社会化防治、绿色防治、无公害防治,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各项工作任务。
一是实施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面积2287.95万亩,防治面积 96.52 万亩,无公害防治面积95.66万亩,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3.16‰,测报准确率达99.29%,无公害防治率达99.12%,种苗产地检疫率100%。二是完成草原有害生物防治面积94.58万亩,其中:草原鼠害防治面积183.25万亩(生物防治135.25万亩,物理防治48万亩),生防比例达100%,灭效达92%以上;草原虫害防治面积111.331万亩(生物防治69.611万亩,化学防治41.72万亩),生防比例为62.5%,综合平均灭效达92%以上。
7.目前我市的野生动物种类都有哪些,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开展的情况如何?
目前全市有野生脊椎动物97科428种,其中兽类16科55种,鸟类57科338种。其中,国家Ⅰ级野生动物24种,国家Ⅱ级野生动物77种,“三有动物”(有重要科学、生态、社会价值)约237种。
自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后,我市加大了“一法一决定一办法”的贯彻落实工作。一是抓好宣传工作。结合“野生动物保护日”、“爱鸟周”主题宣传活动,举办摄影展、发放宣传单,张贴横幅标语和印发倡议书等方式,努力营造依法保护野生动物良好氛围。二是规范野生动物人工驯养繁殖和经营加工利用管理。市、旗两级林草主管部门,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审核野生动物人工驯养繁殖和经营加工利用行政许可事项,做到现地踏查养殖场地、严格确认引种来源、详细核对申报材料,对符合法定要件和条件的及时予以办理。三是实行全年全域禁猎制度。从2020年下半年开始,我市已全面进入全年全域禁猎期,各旗县市区都已发布公告,对任何猎捕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四是加大打击乱捕滥猎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联合公安等部门开展清山行动,彻底清除网、套等各类非法捕猎工具,对私偷滥猎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坚决依法予以惩处。2021年,全市共检查野生动物重点活动区域1925处,检查农贸市场、花鸟市场、酒楼会所、农家乐等餐饮行业4331处。野生动物案件刑事立案24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5人,收缴野生动物65只,收缴猎具10个。查处野生动物行政案件9起,行政处罚15人,收缴野生动物总数16只。五是加强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按照国家《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技术规范》,积极开展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工作,有效防止禽流感、野猪非洲猪瘟等重大疫情的发生和传播。
8.自然保护地对我们的生态安全关系重大,当前我市自然保护地有哪些,保护情况如何呢?
目前我市80个自然保护地,总面积77万公顷。主要类型为森林、湿地、荒漠、草原生态系统以及野生植物等5种类型。其中,自然保护区66个,按级别分,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个,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4个,市级自然保护区10个,旗县级自然保护区50个;自然公园14个,其中,森林公园7个(1个为国家级森林公园,6个为自治区级森林公园),湿地公园4个(3个为国家级湿地公园试点,1个为自治区级湿地公园),国家级沙漠公园2个,自治区级地质公园1个。
今年以来,市林草局切实加强自然保护地管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与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落实自治区级以上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和运转经费问题的函》(通林草保函〔2019〕102号 ),保障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和运转经费;二是依法依规审核保护地内开展的设施建设;三是依据国家林草局自然保护地监督平台、生态环境部“绿盾”和中央及自治区环保督察反馈的疑似图斑,认真开展违法违规设施建设的整改工作;四是建立和完善内部监管、巡护、生物多样性保护、有害生物防治等管理体系,科学有序的开展生物群落和生态系统的有效保护,使其在区域生态安全中发挥积极的作用。
9.市民咨询:自己家的林地有枯死树木,想砍伐烧火或卖掉可以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五十六条中“采伐林地上的林木应当申请采伐许可证,并按照采伐许可证的规定进行采伐”。
10.市民咨询:退耕还林的土地和林木能否转让给他人?
根据《退耕还林条例》第四十八条,退耕土地还林后的承包经营权期限可以延长到70年。承包经营权到期后,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可以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继续承包。
退耕还林土地和荒山荒地造林后的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继承、转让。
11.市民咨询:经营野生动物产品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十七条规定,从事驯养繁殖野生动物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取得《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从事经营利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取得《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经营加工许可证》。办理上述许可证需提供以下手续:
1、旗县市区林草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核上报的正式文件;
2、野生动物保护管理行政许可事项申请表;
3、内蒙古自治区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申请表;
4、申请驯养繁殖的野生动物种源来源证明;
5、驯养繁殖固定场所具有相应使用权的有效文件或材料;
6、申请人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7、从事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8、代理关系证明;
9、申请驯养繁殖的各种野生动物的固定场所防逃设施笼舍;隔离墙网图片及面积规格安全性的说明材料;
10、野生动物救治及饲养人员技术能力证明;
11、申请人营业执照
许可有效期
驯养繁殖野生动物的单位和个人每年六月十五日至三十日主动到市林草行政主管部门审验。审验的主要内容应包括繁育场所、驯养品种、数量等与许可内容的一致性;取得《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在一年内未从事驯养繁殖活动的,可调销《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
12.市民咨询:非法开垦草原应该负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第六十六条规定,非法开垦草原,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依据职权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植被,没收非法财物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给草原所有者或者使用者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非法开垦草原追究刑事责任的定罪量刑标准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草原资源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和第二条规定,非法开垦草原,数量在二十亩以上的,或者曾因非法开垦草原受过行政处罚,在三年内又非法开垦草原,数量在十亩以上的,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定罪处罚。
13.市民咨询: 砍伐自己种植的院子里面和外面的树是否需要办理采伐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五十六条中“采伐林地上的林木应当申请采伐许可证”和“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不需要办理采伐许可证”。
院子里面的树如果在宅基地范围内,可以不办理采伐许可证。院子里的树不在宅基地范围内,面积超过1亩,纳入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或已办理林权证的,必须办理采伐许可证。如面积超过1亩,不在林地保护利用规划范围内,也未办理过林权证,则不需要办理采伐许可证。
14.扎鲁特旗听众赵先生咨询:如何成为一名护林员,护林员是否享有补贴,金额是多少?
依据市旗两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实施方案》,具体要求如下:
一、遵守法律,品行良好,身体健康,热爱林业,责任心强,具有初中以上文化,具有野外管护能力。
二、各旗县市区招聘护林员年龄条件稍有差异,要求年龄在18-50周岁或18-60周岁,经过考试、考核选入护林员队伍。
三、护林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岗前培训,进行职责以及相关林业政策法规等方面知识的学习,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国家级公益林护林员与用人单位签订管护合同,合同期限为一年。
四、根据护林员承担的管护面积、管护难易程度及地形地貌确定劳务报酬,原则上专职护林员劳务报酬不低于当地社会平均工资水平,目前我市专职护林员劳务报酬每年每人平均在1.3-3.3万元之间。
欢迎访问通辽市林业和草原局!









蒙公网安备150502020002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