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5-12-29 10:38
信息来源:
通辽市林业和草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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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
销号的公示
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6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办法》有关要求,现将该项问题整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29日至2026年1月12日。
联系电话:0475-8836497
邮寄地址:通辽市科尔沁区滨河大街东段通辽市林业和草原局
附件: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6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通辽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5年12月29日
附件
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6项
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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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任务 |
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6项整改任务:2022年8月5日,市政府专题研究主城区中水回用设施及管网工程变更实施主体事宜,但一直未落地,直到2023年7月7日市政府再次研究后才启动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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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 |
市生态保护和修复重大项目推进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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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目标 |
完成主城区中水回用设施及管网工程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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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措施 |
1.2024年5月前,制定主城区中水回用设施及管网工程2024年度施工方案,按周明确工程任务量和进度时间表。 2.督促市水权公司积极开展项目用地和项目报建工作,结合施工方案,按周调度研判施工进展,确保项目按期交付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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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情况 |
1.2025年6月10日完成《主城区中水回用设施及管网工程施工方案》编制,方案中已按周分解工程任务量,明确每周的施工目标。 2.已完成项目用地和项目报建工作,工程于2025年6月23日开工建设,目前主体工程已完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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